事由:衛生福利部本(102)年12月27日正式公告訂定「市售包裝食品中所含香料成分免一部標示規定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說明:
一.依衛生福利部102年12月27日部授食字第1021350702號函辦理。
二.依據: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。
三.公告事項:市售包裝食品所含香料成分得以「香料」標示之,如該成分屬天然香料者,得以「天然香料」標示之。
四.衛生福利部網址: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id=10622&chk=fdb1afb6-09e6-4c63-8c40-034521d3986b¶m=pn%3d1%26cid%3d3%26cchk% 3d46552e96-810a-42c3-83e1-bd5e42344633